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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出台十条措施 促进建筑业企业“稳增长、扩投资、促发展”

发布日期:2019-09-29点击次数:154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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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出台十条措施 促进建筑业企业“稳增长、扩投资、促发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省委、省政府稳增长、扩投资、促发展的系列政策在建筑领域落实落地,进一步促进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近日,省住建厅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企业稳增长、扩投资、促发展”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包括,促进建设行业创业,在优化资质审批管理方面:全省范围内审批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总承包企业二级资质,将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缩短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周期,简化优化申请材料。全面推行建设行业企业和个人职业资格证书电子化。在支持优势企业发展方面:支持在我省注册的甲级设计企业,当建造师数量达到施工资质标准要求的最低建造师数量,技术负责人符合相应资质等级要求,可直接申请建筑、市政、电力、机电、公路、水利二级资质总承包和省厅许可的最高级别专业承包资质。积极扶持外省企业本地化,一级总承包以上外省入陕企业全资子公司可直接申报建筑、市政、电力、机电、公路、水利二级资质总承包和省厅许可的最高级别专业承包资质。支持企业拓展业务范围,允许总承包企业承接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所有专业承包工程。鼓励企业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工程建设项目,支持建筑劳务人员外派,对境外经营成效显著的建筑工程企业给予奖励。
  《措施》还包括,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市政、水利、园林项目鼓励实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对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业绩好、创新发展能力强的装配式建筑各类企业,优先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水平较高的项目,优先推荐参与绿色建筑、省级国家级科技奖项等评价评选活动。优化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取消房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的备案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取消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招投标备案,压缩建设工程招投标开标时间。减少企业资金占用负担,推行电子保函。规范优化冬防期土石方作业标准,缩小“禁土令”的适用范围,避免“一刀切”和“层层加码”。完善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支持一级以上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保有一定数量的骨干技术工人队伍,努力提高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及时归集、推送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推进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健全保障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
  《措施》强调,各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与财政、发改、交通、水利、金融、统计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出台支持建筑业转型发展的具体举措,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加大对本地企业的培育,鼓励创建优质工程。要不断完善建筑业指标评价体系,应统尽统,做好行业发展统计监测,定期通报建筑业改革发展情况。要切实将鼓励企业发展的举措落到实处,用足用好政策,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