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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学习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4点击次数:289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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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二级建造师执业人员:
    根据住建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学习安排如下:
    一、学习安排
  (一)主项专业
    本年度继续教育由学员一次性网上报名成功后,采用网授与面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网授学习100学时,面授学习20学时。网授学习完成并达到合格标准后进行面授学习,我中心按学员提供的学习时间、地点进行编班,并在我中心网站通知学员学习时间和地点,同时用短信方式加以提示。
    面授学习地点以西安市为学习基地,为了方便边远地区学员学习,我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在各地市或省管县(市)及有条件的企业设立临时学习点,学员在网上报名时请准确提供面授学习的时间和地点,我中心尽可能安排学员就近学习。
    遗留问题的处理:2014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学员,可分三种情况继续完成学习。
    一是完成面授60学时学习而未完成网授60学时学习的学员,可继续在网上完成学习,直至合格为止;  
    二是完成网授60学时学习而未完成面授60学时学习的学员,可申请免费参加2015年度面授学习;
    三是网络学习与面授学习均未通过的学员,可按2015年度学习方式进行免费学习。
  (二)增项专业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0]192号)第十九条,结合我省情况,对具有增项专业资格人员做出以下规定。凡申报注册一个或多个增项专业的执业人员,必须参加网授学习60学时(国家政策若有变化,本条按新政策执行)。
  (三)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网授学习和面授学习均不分专业。
    二、报名时间
    为了有序组织继续教育学习,2015年度继续教育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9:00时开网报名,2015年8月31日17:00时关网报名结束。请各企业和需参加学习的人员,按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三、报名指南
    网上搜索“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入我中心门户网,依次点击:办事大厅--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40Kb),网上缴费成功即报名完成。
    四、学习内容
    网授内容以网络提供的课件为准,自由组合达到学时要求即可。面授内容主要学习建设行业法律法规和新规范、新标准,以及执业人员道德规范、执业操守教育和诚信体系教育等。
    五、学习费用
  (一)收费标准
    依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建设类注册执业师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 》(陕价行函〔2015〕15号)文件进行收费。
  (二)缴费方式
    学员在网络报名时将网授学习和面授学习的总费用通过网上一次性缴费。
  (三)开具发票
    根据企业、学员需求,发票可选择邮寄或来我中心领取,开具发票截止日为2015年10月15日。
    六、注意事项
  (一)网授学习
    1.网授学习有拍照需求,请学员切勿将隐私暴露在镜头之中;
    2.学员在缴费时认真确认网址(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以免交错地址带来不便;
  (二)面授学习
    1.严格遵守学员管理规定;
    2.我中心按照报名人员的先后次序确定学习时间、地点,并在我中心网站“个人中心-学习报名”栏目发布通知,同时请广大学员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开班前系统会发送开班短息提示上课时间。请学员随时关注分班情况,按照公布的学习安排,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学习,并保存班次、学号;
    3.学员开课前七日内在报名系统“我的课程-面授课程”栏目中自行打印听课证。此听课证作为考勤之用,务必妥善保管;
    4.学员持本人身份证、听课证进行报到、学习、考试。
   七、联系方式:
   咨询服务:029-87234073
   信息修改:029-87217039
   技术答疑:029-89622003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