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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稳投资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18点击次数:140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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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稳投资相关工作的通知

陕建发〔2019〕66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综合执法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西咸新区规划和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政府稳投资专题会议精神,全面促进我省稳投资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就进一步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稳投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好稳投资各项工作
  1.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上来。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中央强调要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提振市场信心,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稳投资是今年重点经济工作“六稳”之一,关系全省经济工作的稳定,关系我省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圆满收官,全省各级住建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稳投资精神实质,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决执行好党中央的决策部署。
  2.认真梳理、积极推动落实好住建领域稳投资各项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场,全省各级住建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住建领域稳投资工作重点,从持续深化住建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开展城市基本设施建设,加强县城建设,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加大“两镇”建设力度等方面,全面抓好稳投资工作,主动对标、主动融入、主动作为,认真履行好职责,推动全省稳投资稳预期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抓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政策实施,规范市场秩序,优化投资环境
  3.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市(区)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陕政发〔2019〕13号)的要求,特别是落实好工程审批各领域的“减放并转调”各项政策措施。要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提前接入、超前服务,要参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加快出台本市事项清单和流程图,尽快出台项目审批“一张表单”,加快整合各部门办理流程,切实做到简程序、可操作,充分发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作用,倒排工作计划,尽快启动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
  4.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市(区)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住建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政策落地和项目落地,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和“最多跑一次”,下气力破除各种障碍,不断优化行业营商环境。
  5.加大房地产市场乱象治理,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各市(区)要加强住房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坚决查处、打击捂盘惜售等扰乱市场行为,强化舆论引导,不断优化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
  三、坚定不移抓落实,千方百计稳投资
  6.加强统计监测,稳定住房消费。各市(区)要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全面准确了解本辖区内房地产市场情况,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统计监测,及时与相关部门互通市场运行情况,加强风险防控,及时采取对策,确保市场稳定。要加快商品房销售审批,保证住房供应。对符合上市条件的商品房要加快预售许可审批速度,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7.主动做好服务,推动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近年来,省政府陆续出台《关于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各市(区)要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切实将鼓励企业转型发展的举措落到实处,尤其要发挥财税政策引导作用,着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发展环境。切实为企业排优解难,推行“一企一策”主动跟踪服务,为吸引外省龙头企业落户陕西,开辟“绿色通道”。指导企业加快向专业细分市场转型、向上下游产业链转型,寻求建筑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8.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各市(区)对列入2019年棚改计划的项目,9月底前要签订正式的拆迁补偿合同,实物安置的达到住建部开工标准,货币补贴的要兑付资金。加快棚改和公租房续建项目建设进度,已经取得两行贷款的项目,要加快项目进度,及时申请资金,进一步压缩成本,对逾期未竣工和回迁入住的项目实施清单式管理,推进棚改安置住房和公租房按期竣工交付。
  9.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为加快2019-2021年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省政府近期将出台新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和县城建设相关文件,各市要加强指导所属县着眼扩容提质,对重点支持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绿色出行系统建设、特色街区建设改造、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的建设内容,按照新的规则要求,尽快组织包装以上县城建设基础设施项目,积极争取县城支持试点。
  10.全力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老旧小区改造是继保障房建设后国家又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各市(区)务必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制定方案,积极争取资金及政策支持。目前,按照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统计上报了2019年中央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和全省2000年以前老旧小区统计表。对于符合开工条件的项目,抓紧时间尽早开工建设。对纳入2019年中央补助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项目,必须确保于2019年12月底前开工。
  11.全方位促进“两镇”建设投资。各市(区)指导“两镇”要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广泛进行招商引资,吸引大企业、大集团整镇打包“两镇”建设项目,争取银行信贷,用足用好省上下达的土地增减挂钩指标,创新办法,实施土地资金两个平衡。各镇根据年度建设目标,将全年目标细化落实到每个项目,确保建设力度不减,速度不减,镇级政府扑下身子,解决难题,真抓实干,人人有任务,项项有人抓,确保建设项目取得实效。
  四、积极主动配合,提高稳投资统计工作质量
  12.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全面开展住建领域统计排查。统计工作是指导行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研究制定政策的参考依据。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统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尽快组织开展辖区内统计排查,特别是要对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切实摸清辖区内企业底数,通过建立有效联络机制、开展统计业务培训等方式,积极指导、督促企业做好统计工作,实事求是、依法合规按时上报统计数据。
  13.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应统尽统”、依法入统。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统计部门对接沟通,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做好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入统工作,尤其是要以房地产、建筑业企业为重点,确保企业顺利入库、应统必统。要利用好“统计窗口期”,把握好时间节点,及时补录应统未统的企业和项目,切实解决迟报漏报、上报住建部门与统计部门数据不一致等突出问题,全面客观地反映住建领域投资的真实状况。
  14.加大处罚力度,不断规范企业统计行为。企业及时采集、审核、汇总、上报统计数据是企业的法定义务。近期,我厅将通过住建部相关报表系统和省厅相关月报系统进行数据核查,对3个月不按时如实报送统计报表的企业和拒不执行整改的企业进行全省通报,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纳入诚信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限制其市场准入,停止办理住建领域一切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拿出相应措施举措,加大企业统计报送工作的整顿力度,不断规范统计行为,提高住建领域统计工作质量。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