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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7点击次数:142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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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

陕建质发﹝2020﹞2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企业: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开展一年多以来,各地住建管理部门主动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响应,工作成效显著。为进一步推进工作,现就考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是对建筑施工企业日常安全生产行为实施有效管控的有力抓手,是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稳步提升的得力举措,各地住建部门和相关企业应高度重视,紧抓不放,合力推进。
  二、企业不得以注销新办的方式逃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考评未通过的6个月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企业(见附件)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以考评“合格”作为办理依据。
  三、各地住建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教育培训、人员保险、施工机械设备、职业危害防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事项日常监管。
  四、取消对劳务资质企业的延期考评工作。
  以上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类资质目录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月7日